物流丟貨 市民填單不規(guī)范賠償少一半
來源:上海強生搬場運輸有限公司 時間:2015-11-14 查看次數(shù):
貨運單填寫不規(guī)范,貨物丟了,物流公司可以以此為由拒絕賠錢?近來,市民張女士費盡周折才得到一半的賠償金,這事讓她心頭很不服氣,貨運單都是由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員填寫的,因為對方工作的失誤造成了損失,怎么能讓顧客來承擔后果呢?
最近,張女士通過三橋南路一家物流公司往深圳發(fā)送了一批價值萬元的貴州某品牌白酒,可對方直到現(xiàn)在都沒有收到貨物。她向物流公司進行詢問,卻被告知貨物已經(jīng)丟失,到底是在哪個環(huán)節(jié)上丟失,物流公司一直都說不清楚。
“我在托運貨物時對貨物進行了1萬元的保價,并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交了20元的保價費,現(xiàn)在貨物丟了,物流公司理應賠付貨款1萬元。可對方卻以種種理由推脫。”張女士說。
在張女士向記者出示的物流公司貨運單上,寫明了貨物的發(fā)往地深圳,在保險費一欄寫著保險金額1萬元,而保險費一欄與貨運費則連筆寫通,寫著710元,而合計費用欄以及貨物體積、重量、件數(shù)等信息欄均是空白,填票人為姚某。
物流公司負責人姜先生并不否認貨物丟失一事。他解釋說,這張貨運單填寫不符合規(guī)定,上面只寫了貨物價值1萬元,但是未注明她交納了20元的保價費,現(xiàn)在出了問題,公司只認這張貨運單。而這張貨運單只能表明她發(fā)了這批貨物,但公司無法確認她到底是否進行貨物保價,針對沒有保價的貨物,物流公司都是按運價的兩倍進行賠償。
姜先生解釋,出現(xiàn)這種不規(guī)范的貨運單是雙方的責任,客戶應該在拿到單子時,就認真檢查貨運單填寫的是不是準確。造成這樣的結(jié)果,雙方都有責任。但畢竟張女士是公司的老客戶,雙方一直合作不錯,因此姜先生表示愿意負責一半,即補償張女士5000元錢。
對此,記者咨詢了貴陽市消費者協(xié)會的相關(guān)人士。
相關(guān)人士提醒,在托運貨物時,要仔細閱讀所填貨運單上的有關(guān)條款,如認為貨運單上條款不夠明確,可共同協(xié)商補充條款或簽訂相關(guān)協(xié)議;同時,認真填寫貨運單據(jù),并妥善保管。他還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對貨物進行保價。
不過,律師肖先生卻有他自己的看法。他說,按照張女士的描述,可認定填單不規(guī)范造成了法律后果,其責任不在消費者自身,因為消費者并不參與填單行為,因此在貨物是否保價的問題上應該“舉證倒置”,即一旦打起官司來,應該由被告方進行舉證,既然連筆造成了問題無法判定,那么相應的法律后果按法理就應該由相對責任人及責任單位負責。填單人履行的是職務行為,當然單位也要負責相應連帶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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